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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中建堪舆环境研究院 规章制度

时间:2012-7-24 9:47:31  作者:堪舆研究院  来源:堪舆研究院  查看:289  评论:14
内容摘要:为更好的开展工作,净化易界环境、整顿易界市场,维护易学工作者和易学爱好者的良好形象,研究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运作和发展,使易学应用逐渐步入市场化、职业化...
4、中建堪舆环境研究院_规章制度

《规 章 制 度》
办事处、领导专家、研究员、工作人员


    为更好的开展工作,净化易界环境、维护易界市场,树立易学工作者和易学爱好者的良好形象,研究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运作和发展,使易学应用逐渐步入市场化、职业化、正规化的道路。研究院领导成员将和易界朋友,团结一致、同心同德,共同致力于弘扬周易传统文化这一圣神使命 。为此,特制订如下规章制度
    1、各办事处及专家须遵纪守法,拥护国家政策和研究院章程及规章制度。
    2、反对利用周易研究名义、盗用研究院的品牌从事迷信、诈骗违法活动。
    3、各领导成员的工作形式以团队为主体,不搞个人主义和个人崇拜,不以半仙、创始人、宗师、大师和天下第一等文字炫耀自己,自觉为研究院树品牌、为弘扬中国周易文化做出贡献。
    4、办事处及领导专家、研究员任期每满一年时,应将自己的活动情况、研究成果以及对社会、对研究院所做的贡献和合理化建议,写成总结或论文,寄发到研究院,以便备案存档和宣传。
    5、领导专家、研究员可连选连任,退会时需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研究院。
    6、做为研究院的办事处、领导专家、研究员,一年来未为研究院做出任何直接、间接贡献,未参加研究院任何活动,未参加研究院工作发展会议(年会)者,将被视为自动离职退会,所缴纳会费不予退回。
    7、违反国家法律政策,不执行研究院章程、规章制度,不向研究院汇报工作等,将视为自动离职退会。所缴会费不予退回。
    8、自动离职或其他原因退会的办事处、领导专家、研究员,须在限期时间(一周内)内将研究院颁发的证书、证明寄回研究院,不得再以研究院名义进行任何活动,如超过限期时间(一周内)未将研究院颁发的证书、证明寄回研究院,研究院将在网站及媒体公开声明除名。
    9、业务活动方面:以办事处名义外出讲座或为企业、个人做咨询规划等有关的业务活动,必须有两位以上研究院领导、专家、研究员同时出面,组成专家团体,从多角度分析、诊断、调整,以避免片面的诊断预测失误,业务内容及决策结果须提前报研究院办公室批准登记、在研究院网站提前公开通告活动事项,使客户能随时上网查询真伪。
    10、资款事项方面:办事处组团外出活动,不直接收取客户现金,咨询服务产生的赞助费用由客户直接汇入研究院指定账户(开出统一发票)。
    11、工作事项方面:研究院、办事处如有工作安排和任务、将指派2—5位领导、专家、研究员组成专家团体,共同完成任务,不搞个人主义、没有门派之争、不诽谤攻击任何人,以确保工作质量。
    12、收入分配方面:研究院是社会团体,不以盈利为目的,以公益的善举弘杨传统文化,服务社会。对于义捐义助公益性收入,研究院领导、专家、研究员不享受任何收入分配。
    13、生效时间;以上条款双方配合执行:签字生效,办事处及领导成员未提出退会书面通知,则该规章制度继续生效。
 
 

国内外咨询监督电话北京86(10)64979302
 

北京中建堪舆环境科学研究院
 

办事处负责人:签字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2年 12 月 21 日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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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环境 研究 研究院 规章 规章制度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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